Archive for 七月 16th, 2009

抄袭。如有雷同


最近和同学之间的热门话题之一是抄袭。

据说有位同学因作业和他人的“如有雷同”,而被校方扣分,不过还可以考试,所以我估计“损失”不是很大。老实说,要是发生在澳洲,校方会请这位同学“吃颗孰透的鸡蛋”,而且其名字会被贴在布告栏上。作业不及格,就算考试成绩再高分也没用,学院规定考试和作业都得及格才算过关。

澳洲的学生,在中学就开始学如何做in-text referencing,paraphrase,rephrase,reference list等技巧,不是升上大学才草草提醒。新加坡在这方面好像就不太成熟。缺乏了这类的学习环境,新加坡学生在referencing方面就稍微逊色。

个人认为,假如那份作业是那同学呕心沥血之作,他应该不会解释作业的相似是出于“如有雷同”。每个人的写作手法都不一样,即使论点相同,最终的呈现方式也会不一样。就算之前有一起讨论,最后的作业还是会有差别,可能是自个思考之后,觉得哪应该可以再深度讨论,或哪个部分应该删除。

表面上校方要他解释为什么作业不该被扣分,其实是想他承认是从哪抄来的。估计他没做in-text referencing,或没把他人的作业用自己的手法呈现,或连错误的地方也都一模一样,或直接在“原作”稍微更改就草草了事,忘了文件有个叫“properties”的东西。

若是我,确实是本身的作业,但还是遭扣分,应该不会就此罢休,而会拿出真凭实据,上诉到底。

翻译工作,其实不单只是翻译,也需要作校对。校对让我学会如何观察别人的写作手法,熟悉了,就能辨认真伪,就像辨认伪钞。那篇稿是否是其翻译员的作品,一丝的微差都看得出来。我还不是高手啦,但已经能辨认比较熟悉的伙伴写作手法。

 

1 comment 七月 16, 20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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